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星期三證實,深圳警方對一名英國駐香港總領館香港籍雇員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在這之前,英國和西方媒體已經在炒作一名英領館人員“失蹤”,港台媒體則故意說他被“送中”了。這成為這兩天西方和港台媒體一個新噱頭。
英國駐香港領館雇員 #鄭文傑(Simon Cheng)疑於深圳扣留,英國外交部嚴重關注。鄭文傑先後在台灣與英國求學,8月8日晚搭高鐵返港,途中先後告知女友"搭高鐵途中"及"正在過境",但之後卻失去聯絡。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說,“這個人因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深圳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 pic.twitter.com/NaTp7mKMpQ
— 華人新聞 (@HuarenNews) August 21, 2019
據港媒報道,此人叫鄭文傑,在英國駐香港總領館負責貿易事務,經常前往深圳。目前他因為什麽原因被行政拘留不太清楚。
必須承認,中國內地公安執法在通報案情方麵,速度跟不上輿論的追問。所以幾乎每個案子一旦成為輿論焦點,嫌疑人“失蹤”這種帽子就很容易扣上來。這是中國司法界需要探討的一個普遍問題。
但是就這個案子來說,一看就是西方和港台媒體在起哄找茬。這個人隻被行政拘留15天,看來沒犯什麽大罪,隻是治安層麵的處罰。這種處罰本來就不需要經過檢察院和法院,公安部門可以自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
此人是香港籍,雖在英國駐港領事館工作,但他違反內地法律並被拘留,與英國何幹?英國外交部就此事發聲明,是存心在香港的當前局勢下刷倫敦的存在感,蹭熱點。無論中國警方怎麽處理此人,英國外交當局是無權置喙的。英外交部發聲明與英駐港領館對該雇員的家屬給予人道主義同情,是兩回事。
此人雖在內地被抓,但與“送中”風馬牛不相及。是他自己去深圳的,沒有人把他送過去。他違反內地法律而被拘留,這是內地的法律事務。香港和內地有各自的法律體係,井水不犯河水,一般性執法應當互不幹涉。
一些西方人和港人抨擊內地法律,然而內地法律建設近年來不斷推進,這一點有目共睹。內地法律支持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運轉,維護了世界最好之一的社會治安,是14億人民安居樂業的基礎。因為仍有一些環節需要改進就否定整個內地的法律體係,這是很幼稚和不知天高地厚的態度。
肯定的是,本身願意守法,從常識角度知道不踩法律紅線的人,來內地根本不用擔心。至於本來行為就有不端之處、心裏有鬼的人,最好別來中國內地,在允許他們那樣幹的地方呆著好了。那樣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