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對留學生說,“你們不要太激動,遊行在香港是民意表達的簡單方式,
不是內地的文化大革命的群眾運動。
最後大家還是要坐下來談的,因為香港人骨子裏已經有了契約和協商的東西,
林鄭也不可能是新時達的江青,要搞武力鎮壓也下不了手。
畢竟大家都習慣了和平與民主的香港生活方式。”
我問他,“遊行我們都能理解,分裂香港和大陸的關係,對大家都不好,
煽動民間團體仇視大陸人,有點過了?”
阿叔說,“年輕人有的過激,但不能完全以偏概全,否定運動。
我兩邊遊行都參加了,陪老婆參加了撐警反暴力,
也陪女兒參加反送中。這就是香港的自由。
不要撕裂民意,挑動極端主義。
還有,free Hong Kong,翻譯成港獨是誤導,正確的意思是
給香港以自由。
中共隻要你們一遊行,就是鬧事。
一爭取自由權利,就是搞獨立分裂國家。
那孫文,黃興的二次革命也算是分裂國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