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貪腐1.408091285億元。
回答: 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誌權利用擔任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開發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項
由 Brigade
於 2019-07-09 03: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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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害了我的國的貪腐真是大手筆。 -Brigade- ♂ (0 bytes) () 07/09/2019 postreply 04: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