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這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告訴這些白-癡,中國的各種比美國更多的“自由”,建立在傷害他人的基礎上。哪怕拋開這個極端例子,看中國社會裏彌漫的各種比美國更自由的自由也一樣。也就是說,一部分人享受了這樣的“自由”,另一部分弱勢的人,卻是那些享受自由的人的受害者。
這些白-癡不懂的是,美國的(包括整個西方的),限製這也不能隨便說,那也不能隨便做的自由(宗教,年齡,性取向,所有的政治正確),是為了保護每一個人。換一個標準,任何人都可能被劃進弱勢。
我倒想問問這些白-癡,他們在美國(或者別的西方國家)是否享受到了,隻要不傷害他人的各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