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美國出生的不需要宣誓?因為人的本能都會熱愛支持忠於自己所出生的地方,歸化的就不具有這種本能。但是,就算美國本地出生的也不能100%確保忠於美國。斯諾登就是一個例子,然而他有自己的世界觀,他認為美國政府有些是是錯的,他希望糾正,但沒有其他途徑。我記得奧巴馬總統當時講了一句話,大意是斯諾登所認為錯的事(也就是以國家安全的名義收集個人信息之類的)他持開放的態度可以討論,但是不能接受以這種方式(就是讓美國丟臉的方式)來解決事情。換言之,意見不同可以討論,這不叫不忠誠,但是給國家實際帶來傷害就是不忠誠。我覺得這話講得不錯,大家說呢?
還有一個例子可以討論,二戰後一些英美科學家把原子彈的機密透露給了前蘇聯,這應該構成了不忠誠。但是科學家擔心當隻有美國一家有原子彈時,這個世界太危險,他們希望有一個製約的力量。所以這些科學家既沒有被蘇聯洗腦也不為金錢,就是希望和平。雖然,他們有良知,若以法論法,他們還是不忠誠。當然,從其他角度怎麽看,不是這裏要討論的。但是,不能把他們看成惡魔壞蛋,他們甚至是善良的人,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