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滿人不裹腳,太平天國、慈禧太後都發過禁令,孫中山頒布命令禁止裹腳,民國派有專員督查落實,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已經很少,最後一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推行反纏足[21],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由於在華傳教士們的積極推動[22],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羸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23]維新運動創始人之一的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在女兒到了纏足的年齡後拒絕為其纏足,遭到了家鄉人的強烈反對,但他仍堅持不給女兒纏足,成為近代反纏足運動中的一段佳話。此後,康有為的女兒還曾陪他到西方遊歷考察。

1902年2月初,慈禧太後頒布勸戒纏足懿旨上諭,並說:“漢人婦女,率多纏足,由來已久,有傷造物之和。務當婉切勸導,以期漸除積習。”[24]由於清廷的公開提倡,晚清社會的“不纏足”運動蓬勃發展,這才使得那些飽受纏足戕害的女性同胞得以解放。河北、天津都成立了中國人自己創辦的不纏足會。[25]

1912年3月13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也發布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不纏足運動更加轟轟烈烈地在全國展開。至此,“纏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但放足運動也受到不小的嘲弄[26]。1929年國民政府又發布放足布告,派有專員督查落實。但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纏足風俗才消失。最後一起可查詢的纏足發生在1957年。距雲南省昆明市以南一百四十公裏的通海縣,有六一村,被稱為「中國最後的小腳部落」,至2004年此地有二十二位纏足的小腳老太太。[27]中國最後一家製造小腳鞋的工廠於1999年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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