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趁著剛開放監管不完善,肆意妄為,如今想一走了之。
在香港台灣他們不敢行賄逃稅。說明不是不知道,是明知故犯。把大陸當傻子,變相的欺軟怕硬。
在美國,多少年前的前逃的稅都可以追訴。這些人卻想對之前的違法行為不認賬了。修法堵住了這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