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文學城置頂的電影片斷,我憤怒。本來這女的隻傷害了一個人,但後來她又嚴重傷害了她的丈夫和子女。很不自重。以前對男朋友的傷害,已經無法挽回,即便再和他結婚,但你終究嚴重傷害了他。
該結束的應該結束了,為什麽要再傷害自己的丈夫和子女呢?我對這樣的愛,表示譴責。對她的丈夫表示不理解。如果愛她,就不要讓她離開自己。如果不愛,那他也談不上犧牲什麽,更可能解除了包袱。
愛是自私的。除非變態。
但婚壇一片叫好聲,是我自己有什麽心理問題嗎?誰能告訴我,這樣的愛是否應該,為什麽??
• judge888亡羊補牢阿!欠下的東西是一定要換的, -我的床單很白- ♀ (115 bytes) () 03/18/2005 postreply 0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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