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歌手本人以及這首歌!!!

來源: 提神醒腦 2004-11-13 18:36:0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428 bytes)
Puff Daddy(P. Diddy)

Puff Daddy(Puffy)自小生活在哈林區,與姐姐Keisha一起由母親Janice撫養。他的父親是個黑幫中人,在他隻有三歲的時候就被槍殺了。十三歲時在當地的一家圖書館裏當學徒 。高中畢業後就進了Howard University 並成為一個協會的幹事。Puff Daddy在學校的足球 隊中身材瘦削,他便憋著氣使自己胸膛鼓脹,看起來顯得很健碩,於是這世界聞名的外號“ Puffy”就由此而起。不過一年半後,Puffy就退學了,跑到Uptown/MCA Records當實習生, 又被無端解雇。他是個積極的人,憑借在唱片公司學到的東西,他開始籌劃Bad Boy Entertainment。

  公司成立之初,名氣不大,唱片銷量低微,Puffy隻有做混音工作,為多名R&B歌手組合製 作唱片,包括:Aretha Franklin, Boyz II Men , Mariah Carry, TLC, SWV, lil'kim。。經過一段艱辛的奮鬥,94年是他的轉折點,他跟Notorious B.I.G.(B.I.G.)、 Faith Evans(B.I.G.妻子)以及Craig Mack等人簽約,重新混音的作品"Flava in Yar Ear"(featuring LL Cool J,Busta Rhymes,Rampages and Notorious B.I.G.)打上了流 行榜十大,並為Badboy Records創造第一個白金銷量。95年B.I.G.的主打曲"Big Papa"進入 流行榜第六位,其大碟"Ready To Die"創下雙白金佳績!並贏得相當的知名度。隨後又得到 Mase, Lox , Total(與Faith Evans同是B.I.G.背景和聲組合)的加盟。

  正當一帆風順之際,Puffy跟B.I.G.和Death Row Records的Tupac Shakur(2 Pac)和 該公司的老板Suge Knight結怨,甚至對簿公堂。Shakur控告Puffy在94年對他槍擊,並嘲笑 B.I.G.,說曾跟B.I.G.妻子Faith Evans同床,還拍了一個MTV,裏麵以人物P.I.G.和 Buffy對他們進行影射攻擊。96年9月,Shakur被不明槍手射殺,而Suge也被判入獄。

  1997年3月,Puffy和B.I.G.在L.A出席派對出來時,B.I.G.被一準備多時的槍手伏擊, 當時Puffy正在他前方的車子裏。驚慌失措地將B.I.G.送到醫院,Puffy幾乎瘋掉。可惜 B.I.G.還是回天乏術……三周後,Puffy第二張專輯成功登上冠軍寶座。

  失去摯友和左右手,Puffy極度沮喪,他感到自己沒有了B.I.G.不能再工作下去,他決定 退休。休息了大半年,Puffy終於想通,他要繼承B.I.G.。於是他重新投入工作,完成了 B.I.G.隻做了一半的專輯"Hell Up In Harlem",並改名為"No Way Out"意為沒有出路,以 抒發他喪友之痛。該專輯繼續創下輝煌戰績。隨後,Puffy和其餘歌手們舉行了巡回演唱會悼 念B.I.G.,這是場純說唱的音樂會,也是該年度第二大演唱會。

  "I'll Be Missing You"令他獲得98’GRAMMY AWARD的Best Duo or Group大獎,此曲 是Puffy為了紀念B.I.G.而作的,還請B.I.G.遺孀Faith Evans作背景和聲,甚是感傷。

  如今,他有兩個兒子,分別是6歲和3歲。他還成立了幾個非營利機構照顧當地窮人和孤兒 。他認為自己是個“工作狂”,他幾乎一天20小時在工作,當他工作完成後,就到海灘別墅渡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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