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是對兩個民工起初是公益或者官方(如上CCTV)性質的演出沒收費,後來發現他們

在經紀人帶領下到處走穴,而且唱的不止是‘春天裏’一首而是多首汪峰的歌(他們一定是汪的粉絲),這樣性質變了,汪覺得如不約束以後會很難控製,兩個民工也認識到了錯誤,開始遵守版權法了,我個人能夠理解汪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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