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這篇文章時,我不禁想到了“與狼共舞”這個電影。那裏的愛情故事和這篇文章頗有幾分相似。男的來自文明較發達的地方,女的則在偏遠蠻荒地區長大。所不同的是,在與狼共舞中,白人軍官選擇了留下和所愛的女人常相撕守。而文中的“我”則象當時大多數知青一樣返回了出生地而拋棄地那段純真的感情。所以看完與狼共舞,我的感覺是悲壯。而本文讓我覺得淒美。前者的愛情近乎完美,而後者有太多的缺憾而令人扼腕。但就是這人間的悲歡離合為我們的生活平添了幾分色彩。兩種選擇都沒有錯,都是脆弱和偉大的人性使然。如果非要為離去找出一個理由,借用至尊寶的一句話,隻能怪“相逢很晚,造物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