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 · 舒曼 (Robert Schumann 1810.6.8~1856.7.29), 德國作曲家,音樂評論家。自小學習鋼琴, 7 歲開始作曲。 16 歲遵母意進萊比錫大學學習法律。 19 歲起師從維克學鋼琴 ,當聽到帕格尼尼的演奏,他受到了極大的影響,放棄了法律的學習,專攻音樂。後因手指受傷,遂轉向作曲和音樂評論。 1835-1844 年,獨自編輯《新音樂雜誌》,開始創作大量鋼琴作品 , 刊發了大量評論文章,成為當時德國音樂藝術生活中革新與進步藝術傾向的喉舌。 1840 年與維克之女德國鋼琴家克拉拉結婚 , 同 年獲耶拿大學哲學博士, 1843 年赴萊比錫音樂學院任教。 1844~1850 年,移居德雷斯頓繼續從事作曲和指揮。因精神疾病日趨嚴重 1854 年投河被救,兩年後逝世於精神病院。
舒曼的作品,以鋼琴曲和歌曲居多,他的鋼琴作品有很強的文學功底,常表達人和事在心中激起的反響,他繼舒伯特之後發展了浪漫主義的鋼琴音樂風格。他慣以數首歌曲組成套曲,以浪漫主義詩人的詩作為歌詞,注重詩的內在意境。作為音樂評論家,他熱情推崇巴赫、貝多芬,讚譽肖邦、勃拉姆斯的天才;他的積極評論,對浪漫主義音樂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代表作有鋼琴曲《蝴蝶》,《狂歡節》,《童年情景》等,聲樂套曲《婦女的愛情和生活》,《詩人之戀》;藝術歌曲《月夜》,《奉獻》,《核桃樹》等。 他的論著有《論音樂與音樂家》等。 舒曼繼承發展了舒伯特歌曲創作傳統,進一步豐富了鋼琴伴奏的表現方法,注重選擇富有詩意的歌詞,故享有詩人音樂家的稱號。
約翰奈斯·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德語:Yuehannaisi Brahms, 1833.5.7 - 1897.4.3),德國作曲家。1833年5月7日出生於德國漢堡的一個職業樂師的家庭裏。童年生活十分貧困,父親是低音提琴手,7歲隨父親學鋼琴,10歲便在水濱酒吧裏演出,十五歲時舉辦了一場獨奏音樂會,開始作曲,寫了不少沙龍音樂作品,包括多種舞曲、進行曲和管弦樂曲改編曲等。二十歲時用半低音鋼琴演奏貝多芬的協奏曲,並當場把每個音都提高了半音,移調試驗引起了年僅21歲的哈諾瓦管弦樂團首席樂手約阿希姆(Joseph Joachim)的興趣,勃拉姆斯為約阿希姆寫了畢生唯一的小提琴協奏曲,約阿希姆感歎勃拉姆斯的才華像“寶石一樣純淨,雪一般柔潤”。勃拉姆斯在約阿希姆推薦下,投奔至魏瑪的李斯特,然而勃拉姆斯對李斯特花哨的音樂風格及其反感。後來他懷揣推薦信找到杜塞爾多夫舒曼夫婦,得到賞識與支持,被推向樂壇。1862年到維也納,在充分準備後才開始寫交響曲,1876年完成C小調第1交響曲, 1877年完成D大調第2交響曲, 1883年完成F大調第3交響曲, 1885年完成E小調第4交響曲。除了四部不朽的交響曲,還有許多非交響作品,都有濃厚的勃拉姆斯特質。19世紀60年代,他定居維也納,把當時歐洲的這個音樂中心作為他的第二故鄉。1897年4月3日逝世於維也納,漢堡港的所有船隻都為之鳴笛並下了半旗。
勃拉姆斯是德國音樂史上最後一個有重大影響的古典作曲家,被視為19 世紀浪漫主義音樂時期的“複古”者。他是創作與演奏並重的作曲家。但他沒有進過音樂學校,靠他自己的勤奮好學、他的卓越才能和對自己所獻身的事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覺悟。他的成熟的作品證明了他掌握著登峰造極的藝術技巧和才華。他的作品兼有古典手法和浪漫精神,極少采用標題,交響作品中模仿貝多芬的氣勢宏大,然而筆法工細,情緒變化多端,時有牧歌氣息的流露,仍帶有自己特點。勃拉姆斯的音樂既反映出他德國北部故鄉的樸實無華,又反映出維也納的嫵媚動人。在他的最大型作品《德意誌安魂曲》中表現出了這兩個方麵。他出自對人類善良的信念和對德國人民的愛,緊緊依靠德國古典音樂大師——自巴赫、莫紮特、貝多芬到舒伯特和舒曼的傳統,創作出足以同十九世紀末德國音樂中開始出現的一些頹廢現象相對抗的包羅萬象的作品來。在德國音樂中,人們常把勃拉姆斯同巴赫、貝多芬姓名的第一個字母總稱為“三B”, 其作品成為貝多芬之後西歐交響音樂的傑出典範,次人們把他的《第一交響曲》譽為“貝多芬第十交響曲”。勃拉姆斯自己也曾記敘說:“在我背後不斷地聽到巨人(指貝多芬)的腳步聲。”重要作品還有《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匈牙利舞曲》第五、第六,管弦樂《學院典禮序曲》及樂作品《搖籃曲》等優秀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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