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緊緊拉住親人的手 紅軍啊~~~~

來源: ]] 2004-04-25 04:16:2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839 bytes)


給愛一個容器   對愛人有一種詩意盎然的稱呼,叫做“牽手”。   “牽手”的稱謂緣起於台灣高山族平浦人。平浦人是母係家庭製度,嫁娶都由男女青年自己挑選,自由組合。女孩長大後,父母就給她建一間房子,讓她單獨居住。到了適婚年齡,姑娘家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男孩相中了意中人,便以芍藥或玉蘭等帶有象征意義的花來贈給女方。女孩如果中意,便將男方迎入房中同居,懷孕後牽著丈夫的手去稟告父母雙親,請求“承認”。據識山縣誌》載:“男女幹山間彈嘴琴吹鼻蕭,歌唱相和意相投,各以佩物相贈。告父母…名曰牽手。”   人類居然也可以這樣相愛,不計貧富貴賤,隻是為了愛而愛,單純得使聰明的現代人不敢相信。我喜歡“牽手”這個樸素的、而且帶有動感的詞語,愛的真諦,盡在其中,愛的溫馨,撲麵而來。當人類進化到不相信愛情的階段,“牽手”則成為一組不褪色的照片,剪輯著互相阻隔的時空。伸出手去,牽住的不僅是另一隻手,而且是一個跟自己的生命一樣重要的人。百聽不厭的是蘇芮唱的《牽手》,漢語的張力在歌詞中達到了極致。“因為愛著你的愛,因為夢著你的夢……所以牽了你的手,牽到來世一起走。”那歌聲,不是單純熱烈,而是蒼涼激越,使人悵然若失。   確實,牽手時,能感受到擁有的愉悅,也能感受到沉重厚實的責任。牽手,意味著愛的成熟,愛的豐厚。牽手,與其說是一種行動,不如說是一種姿態。《詩經》中有這樣閃光的句子:“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千百年來,平凡和卑微的人類就這樣走了過來,牽著手,涉過一條條的不歸河。   張愛玲說,“執子之手”是最悲哀不過的詩句。因為“牽手”之後便是“放手”。“放手”是一個恐懼的動詞,看似瀟灑,實際上是淚幹心枯之後的絕望。“放手”的時候,已然無愛,即使當年的愛溢滿萬水千山,傾國傾城。“放手”是人世間最淒烈的場景,尤其是在渡口之類的地方江流岸凝,帆起舟行,此岸彼岸,‘做手”——放即成永絕。那麽,“放手”之後呢?“微雨燕雙飛,落花人獨立”,下意識地伸出手去,才發現已經無手可握。空蕩蕩的隻有滿袖的秋風。   想伸出手去,牽住那隻有緣的手,但又害怕出現“放手”的那一斷腸時刻。愛,也會永遠存在於尷尬不安之中。   蕭軍與蕭紅是一對本該“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愛人,卻無奈地相互放手。兩個人一樣的單純,一樣的倔強,一樣的才華橫溢,一樣的渴望完完全全地擁有對方。因此,悲劇誕生了。   蕭軍在致蕭紅的信中這樣寫道:“你是這世界上真正認識我和真正愛我的人!也正為了這樣,也是我自己痛苦的源泉,也是你的痛苦源泉。可是我們不能夠允許痛苦永久地齧咬我們,所以要尋求各種解決的法子。”蕭軍是個有浪子習性的東北漢子,他知道最好的藥方是“忍耐”,卻無法真正實現“忍耐”。他時時讓詩人的浪漫衝擊著心靈,而不能沉潛自己真摯的感情。蕭紅赴日本養病之後,他在信中寫道:“花盆在你走後是每天澆水的,可是最近忘了兩天,它就憔懷了。今天我又澆了它,現在是放在門邊的小櫃上曬太陽。小屋裏沒有什麽好想的,不過,入一離開,就覺得珍貴了。”蕭軍正是這樣一個大大咧咧的男人。他懂得花的珍貴,卻養不好花;他了解蕭紅的弱點,卻不知道怎樣保護她。蕭軍是個優秀的小說家,卻不能算優秀的愛人。   蕭紅呢,是一個看起來極端堅強、極端自尊,實際上卻極端軟弱、極端敏感的女子。遠在日本,她還惦記著蕭軍的飲食起居:“現在我告訴你一件事情,在你看到之後一定要在回信上寫明!就是第一件你要買個軟枕頭,看過我的信就去買!硬枕頭使腦神經很壞。你若不買,來信也告訴我一聲,我在這邊買兩個給你寄去,不貴,而且很軟。第二件你要買一張當作被子來用的有毛的那種單子,就像我帶來的那樣,不過更該厚點。你若懶得買,也來信告訴我,也為你寄去。還有,不要忘了夜裏不要吃東西。”寫這封信時,蕭紅忘了自己是個出色的女作家,而隻是一顆體貼入微的女子的平常心。這些事情對她來說是“最重要的”,愛人的冷暖,也就是她自己的冷暖。這樣的愛,是經不起傷害的。   然而,傷害還是出現了。愛的傷害是不能判斷誰對誰錯的,結果卻是永遠的遺憾。30年代中國文壇最幸福的、願作鴛鴦不羨仙的“二蕭”決然分手了。1940年,蕭紅帶著心靈的創傷遠走香港,寫下最出色的作品《呼蘭河傳》、《例城三月》。日軍攻陷香港後,生活困苦,肺病日重。1942年,年僅對歲的才女不幸逝世。在最後時刻,她還說:“我愛蕭軍,今天還愛,我們同在患難中掙紮過來!可是做他的妻子卻太痛苦了!”而鋼鐵漢子蕭軍呢,在將近半世紀以後,還懷念著單純、淳厚、倔強的蕭紅,整理出版了昔日的通信集。   愛,真的是一流激蕩的水流,沒有容器容納得下?曾經牽過手的,燈火闌珊處的那個人,是否真的要到放手之後,才會被珍惜與懷念?   在愛情中受傷最大的一方往往是女子——這令每個有良知的男子羞愧,但僅僅是羞愧而已,他們不可能有什麽改變。   女雕塑家米卡爾·克洛岱爾,童年時代便開始其藝術生涯。來到巴黎後,她結識了傑出的藝術大師羅丹,成為羅丹的學生和情人。羅丹說過:“最重要的是受到感動、愛戀、希望、顫抖。生活,在成為藝術家之前,首先是一個人!”中年的羅丹遇到野性未馴的少女米卡爾,兩人的愛火立刻熊熊燃燒。   羅丹曾占有過無數的女子:輕浮的女模特兒,上流社會的貴婦,煙花巷裏的妓女,但這些女人對他毫無益處,僅僅是肉體的嬉戲令他快樂。直到他看見米卡爾的目光——那種理解的、溫存的、閃爍著靈性的,甚至令他害怕的目光,他才找到了自己的藝術女神。羅丹對女孩說:“在你身上,在你的身體裏,我所崇拜的東西,除了它的如此漂亮的形式,再就是將它照亮的。體內的火焰。”他把《思想者》獻給她,更把《吻》獻給她——被上層社會評論為“粗魯唐突”的恢,表現的正是他與她激情迸發。驚世駭俗、生死纏綿的瞬間,而米卡爾也創作了《沙恭達羅》,用天才的作品證明了自己不僅僅是“羅丹的情人”。   藝術與愛情要想保持長久的平衡是不可能的。藝術家與藝術家之間、愛人與愛人之間,爆發了激烈的衝突。羅丹抽身而去,踏進公爵夫人的殿堂,卻把15年的愛情留給米卡爾一個人。米卡爾說:“最偉大的愛情的標記:為自己所愛的人獻出生命。”從本質上講,她依舊是個弱女子,她不能忍受愛成為回憶的事實。巴黎,成了一座眼淚的迷宮。米卡爾開始毀壞自己的作品。1906年,42歲的米卡爾離家出走,精神徹底崩潰。“留下的那個女人在等待有人打開這座大門/將她推進去/然而,沒有人來過這裏。”1913年7月,一輛救護車呼嘯而來,將米卡爾送往瘋人院。同年,羅丹半身不遂,喪失了創作能力。3年後,羅丹黯然辭世。米卡爾則掙紮著,在瘋人院裏幻想了多年,才以72歲的高齡告別愛恨交加的世界。   米卡爾的弟弟、作家保羅·克洛岱爾這樣深情地描述姐姐的容顏:“一副絕代佳人的前額,一雙清秀美麗的深藍色眼睛……身被美麗和天才交織成的燦爛光芒,帶著那種經常出現的,甚至可以稱得上是殘酷的巨大力量。”這種力量,或許就是愛吧?這是令凡人神往的愛,有了這種愛,才有羅丹的《思想者》、《巴爾紮克》、《加萊義民》,才有米卡爾的《羅丹胸像》、《成熟》、《命運之神》,這些雕塑在人類的藝術殿堂裏有如群星閃爍。也正是這種令人不寒而栗的愛,使米卡爾變成了“瘋子”,遭受了長達二十年駭人聽聞的監禁。米卡爾留下的最後一行文字是:“餘下的僅僅是緘默而已。”   米卡爾征服了羅丹,終於招致愛神的妒嫉。愛神這樣懲罰她與他:愛的盡頭,是瘋狂——無論愛者,還是被愛者。   熱戀中的小兒女常常發下海枯石爛不變心的盟誓,仿佛真的能夠海枯石爛不變心。對於年輕人的愛情,我寧可保持十分的懷疑態度。電閃雷鳴,僅僅是愛的初始階段,隻有到了“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的境界,愛才可能向永恒靠近。因此,我對那些校園裏卿卿我我,你喂我一口飯,我喂你一口菜的戀人們不以為然,卻常常為小徑上互相攙扶著散步的、白發蒼蒼的老夫妻之間的體貼和溫柔而感動。   錢理群教授是我最尊敬的老師之一。他的每一本著作中,都能看到一顆真誠坦率的心和一團燃燒著的激情。在《位小舞台之間》一書的後記中,他深情地談起自己的妻子,這是一段樸實無華的文字:   而我尤其要說的,是我的老伴可忻。我十分清楚,我能最終走出生命的“冰穀”,全仰賴她的堅定,果斷(我的性格根本上是軟弱的),她的溫柔,體貼(我是最不會照料自己的)。每當思及充滿未知因素的“將來”,不免有些惆悵時,隻要想到她會默默地與我共同承受一切,我就似乎有了“底”。她是我生活中永遠不倒的樹,我樂於公開承認這一點,並無半;或愧色。因為我知道,在她的心目中,我也是這樣一株樹——在充滿險惡的人世中,我們互相苦苦支撐:這就足夠了。我的這本書當然應該獻給她,我的可忻。記得在15年前的新婚之夜,我也曾向可忻獻過一本書——那時十年浩劫還沒有結束,我雖也寫有近百萬字,卻不可能出版;獻上的是手抄本,書名《為怕魯迅學習》。現在,“書”由手寫變成了鉛印,但那份情意卻沒有變,依然那樣深摯、純真——但願我們永遠像年輕人那樣相愛,盡管此時我們都已兩鬢斑白,並一天天走向歸宿。   兩棵樹,並不參天,並不偉岸;兩棵樹,枝枝連理,葉葉相貼,連根係也連結在一起。風裏雨裏,兩棵樹互相溫暖、互相慰藉。這段用“心’寫的文字,也要用“心”去讀。我想,先生是沒有必要羨慕年輕人的,因為先生的愛是一種曆盡滄桑之後沉甸甸的愛。錢老師送給師母的著作,無論是當年的手抄本,還是今日的出版物,也都是沉甸甸的,也隻有師母才受得起錢老師的禮物,今天的女孩子大多喜歡金首飾與時裝。當愛變成“每周一歌’、“半月談”,變成“一場遊戲一場夢”;當牽手變得隨心所欲,自由自在,輕輕鬆鬆的時候,愛便失去了純潔,也失去了真摯,隻剩下一個蒼白的外殼。   有一次,我到錢理群先生家請教問題,師母正在外間忙碌著,偶爾走過書房一次。我很想悄悄地問先生初戀的經過,卻一直沒有開口。不是“不敢”,而是“不忍”——就讓它成為一個讓我們追思與想往的“謎”吧,最美麗的情感往往如“羚羊掛角,無跡可尋”。   給愛一個容器。這個容器,其實就是時間。對有的人來說,時間是溫柔的刀,割去了三千煩惱絲,也劈開了一雙相牽的手;對另一些人而言,時間則是愛的容器,愛無形,容器也無形,兩鬢青青變星星,隻是為了一顆癡心。毀滅愛的是時間,證明愛的也是時間。這些道理,為什麽年輕時候總不明白?   1996年5月3日,英國老人約翰·布朗去世了,兩天後,他的妻子朱迪絲也固然長逝。他們便是本世紀最動人的愛情故事“戴紅玫瑰的醜女人”的主人公。   1942年,二十出頭的布朗趕到北非的英軍第八集團軍。此時,美軍處境艱難,隆美爾攻勢淩厲。布朗在大炮和坦克的轟鳴裏染上了戰爭恐怖症,甚至想逃走和自殺。有一天,他偶然讀到一本《在炮火中如何保持心靈平衡》的書,他被深深地打動了。這本書成為他心靈的支柱,尤其令他驚異的是,作者是一名年輕的女性:朱迪絲。他開始給朱迪絲寫信,經過3年的通信,兩人相愛了。1945年,戰爭結束了。已晉升為中校的布朗急切地給朱迪絲寫信,要求會麵。朱迪絲回電說:“在倫敦地鐵一號口等我。你的手中拿本我寫的書,我的胸前將佩一朵英國國花——紅玫瑰。不過,我不會先認你,讓你先見到我。如果你覺得我不適合做你的女友,你可以不認我。”   布朗在約定的時間來到地鐵口。還有1分鍾,他經曆了無數次戰鬥、平靜如水的心,卻情不自禁地猛跳起來。這時,一位綽約多姿的綠衣女郎從容地走來。是她嗎?她沒有戴紅玫瑰。布朗再次張望四周,一位戴著紅玫瑰的女人慢慢地走上前來。布朗定睛一看,張口結舌:這是一個重度燒傷、拄著拐杖的女人!怎麽辦?認不認她?布朗的內心激烈衝突起來。“她在我最需要的時候,伸出了援助之手。經過殘酷的戰火的考驗,我們的愛是神聖的,我沒有理由不認她。”於是,布朗追了上去,叫住那名“奇醜無比的女人”,微笑著說:“我是布朗。我們終於見麵了,非常高興!”   “不,您錯了。5分鍾前,剛才過去的那位綠衣姑娘請求我戴上這朵玫瑰,從您麵前走過。她一定要我不主動認您,隻有當您按照約定,先同我相識,才把真相告訴您,您已經成功地接受了一場或許比戰爭更嚴酷的考驗。她正在對麵的餐館裏等您。”   我既為朱迪絲喝彩,也為布朗喝彩,布朗伸出手去的時候,他的愛已經升華得無比神聖。布朗給了愛一個能夠容納海洋和天空的容器,他便獲得了人生的真愛。   伸出手去,牽住一段不了的情緣,牽住一份永恒的真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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