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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您們壇主是這麽說的 2004-03-17 20:04:5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99 bytes)
回答: 聽不了亞!!急死啦!!!2004-03-17 12:37:27
您們壇主bluenite是這麽說的:

我也不反對引用至其他論壇,音樂的快樂要有朋友分享才對,但是我覺得必須注明來自“藍夜論壇”,並給出連接,也是說明對這裏的朋友的一個尊敬,畢竟藍夜從現在開始已經是屬於大家的了,您說呢?
如果僅僅引用,把這裏作為一個跳板,一個免費的上船空間,似乎有點不好吧,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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