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去過天籟,我不知道那邊的規矩。但是既然是免費,

天籟的成員是免費,這裏成員是免費,既然都沒有經過著作人的授權同意,按照嚴格意義,都是盜。對嗎?

至於聽說天籟的成員要發貼或者上傳才能下載,天籟的成員似乎付出了“勞動”,但是也是一種沒有經過著作人的授權同意的行為,嚴格來講,也是從客觀上使得對著作人侵權行為擴大,對嗎?

我覺得,那裏和這裏,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以也沒有光彩與否的問題。如果不光彩,都不光彩。一樣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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