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有趣,我對音樂吸收最多,感受最前衛的時代是在高中。在那個所謂最不應該分心的年級。不知道怎麽開始的,反正和幾個同學非常熱烈的崇拜起英倫和歐洲的搖滾歌手和樂隊,並開始鄙視隻聽港台小調和歐美主流金曲的其他們。 還記得那時候瘋狂在晚自習之前和午飯的時候衝向八裏台橋底下,在一箱一箱知名不知名的打口袋裏掏換。
開始每周日準點等候在收音機前,聽2個小時的歐美搖滾,在數理化政治曆史地理縫隙間拚命灌輸一個一個名字和聲音。紅熱辣椒麵,槍與玫瑰,珍珠醬,UB40,當然,還有U2。開始最初見識瘋狂英語,那時候每期帶2盤磁帶,一個詞一個此對著雜誌上的介紹和歌詞聽。開始關注各種搖滾雜誌,後來還開始喜歡看樂評還有影評。以至於一次寫作文時頻繁使用類似黑色戲劇,蒙太奇等詞匯,居然被一剛畢業的語文老師(我給她起外號叫“柿子小姐”)看中,非要讓我當著全班同學麵念一下。不知道我當時怎麽想的,就是不想把這些念出來,故意跳過這些被她標注的“好詞好句”,似乎覺得其他人根本聽不懂,因此不屑與伊們分享。年輕的心,有時是奇妙的,張狂的,像搖滾一樣。
青澀年代的一切都是有痕跡的。至今,我喜歡的歌手和曲風還是至少要略帶腰滾的,依舊不屑音域不過八度的婉約小曲,固執的認為隻看一遍看不懂的電影值得再看再看。不過如今的時代不一樣了,人也變了。聽音樂,看電影必須成為最簡單的感官運動,任何觸及大腦皮層深處的行為都是不被追捧的。字太多的不看,太晦澀的電影不看,曲調不上口的是不行的,甚至連歌詞都流行含糊不清的,何談其中的意義。
懷念當年一起買打口帶的朋友。如今母校桃李滿天下,故友各自高飛, 再聚首之時不知何年。希望他們都能聽到這盤U2的歌,但願他們也能想起我,如我現在想念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