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過很多人唱這首歌。不論潘越雲唱的還是羅大佑唱的,每次聽都會被其真誠感動那麽一下子。
可是,這個版本實在是透著無限的虛偽啊!我覺著這就屬於“把肉麻當有趣,把無知當個性”。
謝謝你提供了這麽好的一個反麵教材。(其實我本想稱之為“野百合的二奶版”,可覺著那都玷汙了二奶的光榮稱號。)
如果把她歸入可怕一類 你說她會有意見麽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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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同意了
-remo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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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4 postreply
11: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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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人書兄如此氣憤,真是該掌嘴。。。其實何必同誌何必那。。。
-歌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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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4 postreply
12: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