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鳴曲式 (ZT)
現在“交響樂”這個名詞經常用來表示任何大型管弦樂作品,就像交響樂團既能演奏各種管弦樂曲,也能演奏交響曲。但在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交響曲這個詞卻有更專門的涵義。當時和現在一樣,交響曲是為大型管弦樂團所寫的作品,但簡單的說它是奏鳴曲(sonata)這種音樂形式的一種變奏。而奏鳴曲傳統形式的這個關鍵提供我們了解交響曲。
奏鳴曲對浪漫主義音樂的影響非常大。許多偉大的作曲家都用這種曲式創作。但要辨認一首奏鳴曲通常不是很容易的事,因為用這種曲式所寫的曲子可以有很多種名稱。例如用五種樂器演奏的奏鳴曲可以稱為五重奏(quintet);用八種樂器演奏的奏鳴曲可以叫做八重奏(octet)。交響曲本質上是一首為整個管弦樂團而寫的奏鳴曲。如果作品是為一獨奏家和管弦樂團而作,則為協奏曲。
18世紀期間,奏鳴曲發展出更加清晰的結構。因而到了貝多芬時,奏嗚曲幾乎都是三個或四個區分或樂章(movements)。分樂章的好處可以使作曲家把不同的情調組織到單一的作品中。以快板樂章來看,第一樂章往往最長,但速度也較快。第二樂章緩慢而抒情。第三樂章激動人心,輕鬆愉快。
早期的交響曲傾向於采用三樂章的結構。到了海頓(1732-1809)的時代又增加一個樂章。新加的樂章通常跟在第二或第三樂章之後。這個新樂章一般都以當時舞會上很流行的舞曲--小步舞曲為主。
交響曲較長的第一樂章幾乎都是振奮人心,熱烈鮮明的,像嘹亮的號聲,促使聽眾端坐聆聽。但是它的樂團和範圍幾乎比其他幾個樂章來得寬敞。因此交響曲較長的第一樂章幾乎都是振奮人心,熱烈鮮明的,像嘹亮的號聲,促使聽眾端坐聆聽。但是它的樂團和範圍幾乎比其他幾個樂章來得寬敞。
很自然地,交響曲中第一個而且最長的樂章具有複雜性的結構,稱作奏鳴曲式。奏鳴曲式有三個主要部分:呈示部、發展部和再現部。在呈示部中,作曲家用了兩個主要的曲調或旋律,叫做主題。而這兩個主題通常在感覺上是成對比的。第一個主題活潑有力;第二個主題則比較柔和。而通常在兩個主題之間會有一個短暫的過門。發展部中作曲家將主題發展陳述。在再現部,音樂又回到呈示部的主題,但稍有變更。許多作曲家也都會在樂章,或簡短、結束之處,也就是尾聲加上一段緩慢的序曲。交響曲的第二樂章通常是緩慢而抒情,最迷人的旋律通常就出現在這個樂章。第二樂章的結構非常簡單,但也比較冗長。這一樂章的結構像歌曲,以一個曲調開始,再轉調為另一個曲調,然後再回到原來的調子,演奏第一個曲調。
舞曲樂章原來是一對舞曲,一是小步舞曲,一是三段體(也是一種小步舞曲)。貝多芬把此樂章的速度加快,稱之為詼諧曲,字麵上意義就是“戲謔”的意思,但它仍然是舞曲音樂。在貝多芬以前也有作曲家寫過“嬉戲”的音樂。但貝多芬是第一個把詼諧曲納入交響曲的人,他的作法非常成功。因而後來的作曲家,也都將詼諧曲納入交響曲式中。
從很多方麵來看,終樂章與第一樂章非常相近,通常是以一種簡化的奏鳴曲式完成。按照其多芬當時的傳統,交響曲總是以快樂的曲調作為結束。像柴可夫斯基的《悲愴》交響曲(Pathetique)中那種悲傷的結尾是後來才有的。因而交響曲的最後樂章也同第三樂章一樣,往往以舞曲為基礎。
今天看來,這種複雜的結構似乎有些拘束。但是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的作曲家用這種形式創作了極為豐富多彩的音樂。貝多芬晚期的交響曲與海頓的交響曲有驚人的差異。布拉姆斯的交響曲與莫劄特的交響曲也無相似之處。有些作曲家繼續用傳統結構進行創作,其他一些人則完全摒棄了這種傳統。交響曲式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透過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而變得更力。寬敞、多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