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獻與給我命題的Lily和跑跑 :D,感謝為此問“獻身”的DJ--rick)
1.
我和王家衛一樣,中了米蘭·昆德拉的毒。當然,我也中王家衛的毒。天下使毒聖手又何止四川唐門一家?
我總在做夢,我媽說我沒輕沒重。其實,因為她老人家認為活就要活得沉重,所以,她拿這話說我就為了說後兩字:“沒重”。我承認,由於她把我生得骨骼超大,使我無法體態輕盈,於是我便選擇做夢,夢裏我輕盈地飛起,一直夢到夠著了月亮。可是,月亮上沒有別人,我忽然覺得輕飄飄的寒冷,這個好像叫孤獨。可是我太輕了,我下不去了。我懷念地看了一眼月亮下麵……
我知道我在做夢,雖然是半夜,卻是一種白日夢的形式,因為我能聽到歌曲。我帶著耳機呢,雖然隔著房間,但夜深人靜,我媽又是很驚醒的。我說過,她活得是沉重的。自從偶然地知道這個網 絡 電 台,我就會整天流連其中。而且,我也必然地認識了他。因為那裏麵除了歌,時不時地出現的就隻有他的聲音了。但是他總出現在我的半夜,我一直聽不清他每次介紹名字時的聲音,是"rain"還是“瑞”?
所以,我向月亮下望去的時候,我看到了瑞。他是有近水樓台之嫌的,整個夜晚,隻有他最接近我,溜進我的耳朵。我看到他不停得在跑,也許是我讓他在我的腦中不停得跑。我提到過王家衛吧?他讓不斷奔跑的金城武永遠的住進了我的下意識裏。隻要我喜歡一個男生,我就會希望他為我不停地奔跑。因此,我也許得承認,我喜歡上了瑞。
現在我是個輕盈的女生,瑞是個不停奔跑的男生,我興致勃勃地看著他跑步。他跑得很有節奏,隨著每一首播放的歌曲的節奏,跑著。一開始他是輕鬆的。瑞甚至同時一邊跟人通著電話,那種樣子該是瀟灑輕鬆的,我想。
2.
在電 台的聊天室,每個人都有代號,就像瑞,生活中他一定不叫瑞。可他自稱他是“瑞”。我也有代號。我還提到過米蘭·昆德拉是不是?那部我總是看看就睡著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讓我知道Prague。布拉格之春好像比較冷。我想我就叫布拉格之春,那樣,瑞以及其他的人,會覺得我是有些氣質的吧。問題隻有一個,如果我不和瑞通話,他永遠不知道我的性別。我不能在“布拉格之春”後再加上一個“女”。
也許那些一直發送消息給瑞的人不知道,布拉格之春是有頭腦的。有人問她為什麽不發消息?在聊天室,這稱之為說話。已經毫無理由喜歡上瑞的布拉格之春不想又是一個普通的電台聽眾,她希望不 鳴 則 以,一 鳴 驚 人,讓瑞一下就記住她。所以,她從來沒有說話。單戀瑞的布拉格之春甚至想或許她應該開始學任何一種樂器,那樣可以使自己更接近音樂接近瑞。
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在我還不認識五線譜的情況下,現在學樂器,太慢了。我和每一個現代人一樣,我們講求生活的質量,我們在講求的同時掩飾不住自己的缺乏耐心。每一個人急躁地想一夜之間成名變富,連帶愛情。但年輕的布拉格之春是不吃愛情快餐的。
真心喜歡上一個人我們無法預料,但戀愛是可以計劃的。有聰明頭腦暗戀中的布拉格之春,注意聽瑞的每一個發音,她知道得已經不少了。瑞經常在杭州現場直播,那麽他是南方人。骨骼高大的布拉格之春開始想象清瘦的瑞跑起來追風騰雲的樣子。布拉格之春是典型的北方女孩,結實健康,但她內心卻有著一顆江南柔水做的心,至少她每次聽到瑞放的抒情英文歌,她的心像水樣飄蕩。身邊的男孩都是那麽粗礦,也許是因為看多了,看膩了,布拉格之春偏心地愛上南方的一切,特別是南方的男子。是誰發明的:“審美疲勞”?
我有時候也在回憶,我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留心、喜歡江南的事和人?我追溯到很久前,我覺得那其實是在認識瑞之後。這才是愛屋及烏,就像我喜歡金城武,所以喜歡王家衛,然後喜歡米蘭·昆德拉,最後知道了布拉格。其實卡夫卡才使得那裏更有名,但是他是那麽陰暗,比起來我總覺得他的寒意比布拉格之春更深,讓我牙齒顫栗。我寧願遠離他。當然我如此得知布拉格的順序,是不能在電台說出來的。就像布拉格之春因為瑞才喜歡上南方一樣,這樣隻會讓人笑話沒有水平沒有深度。
3.
為了配合做一個有水平有深度的聽眾,布拉格之春準備從一個逆來順受的普通小年輕,成為一個站起來高呼的憤 青。這顯然又和瑞有關。布拉格之春在發現南方男人也憤 青時,有那麽些詫異。她又推算出瑞還年輕。
我媽覺得我最近很不對勁,我在飯桌上會狂批現在社會上存在的那些弊病。豐富的表演,嚴厲的詞匯,就像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女俠。她開始擔心我這樣亂說話會導致什麽後果,她擔憂之餘,每每溫言勸說我:“不要到外麵亂講。這些哪用得著你操心?”我媽是經曆過文 革的,所以她那樣的表情和軟弱我必須理解和容忍。但是她在最後還是會恢複她的沉重,嚴厲的用她尖銳的聲音訓斥我:“聽見沒有?我看你是吃飽飯撐的。你們醫院沒活要做啊?”
一個偉大但普通俗氣的母親,她怎麽會知道她的女兒,現在已經在布拉格之春的角色裏?布拉格之春將是一個熱血沸騰的憤 青。
跟坐在直播室裏輕鬆瀟灑的瑞相比,布拉格之春卻每天要麵對那些潰 爛、血 腥、粘 痰、嘔 吐 物,布拉格之春是個小護士,但她很明白自己絕對不是什麽天使。來醫院的人,沒有一個自願的,所以他們的臉上的表情一律說的是緊張,並且誇張的緊繃使得皺紋沒有了蹤影。但沒有皺紋的蠟黃的臉,沒有人會覺得是年輕漂亮的。布拉格之春每天想逃離這些臉。
我想逃跑,逃向哪?就是那美麗的天堂,杭州嗎?不行,我還沒有變美麗,我還沒有變特別,我還沒有分清五線譜,我怎麽能去見瑞。其實,我很會唱歌,現在社會,誰不會K幾首歌呢?這是容易的。我等不及蛻變成真正的憤 青了,我需要做更重要的練習。我要讓所有人驚訝,布拉格之春原來擁有一幅金嗓子。
4.
布拉格之春終於說話了。聊天室裏都是些老朋友,他們互相之間聊了很久很多很熟了,這使得他們不熟悉的布拉格之春正確掌握了每個人說話的方式和喜好。她一開口就使得每個人如沐春風,都得到了恰到好處的問候。他們驚訝於一直沉默的布拉格之春竟然直接撥打電話去電台獻唱。他們安靜地聽歌。
我能感覺到瑞在認真聽我唱。他讚揚我的時候聲音是那麽真誠。這樣就對了,戀愛是可以計劃的。我再次給電台打電話的時候,卻不是瑞了。我想,這就是人算不如天算。我很想問,瑞到哪去了?可我沒有問,畢竟我有江南女孩的脾性,我是怕羞的。我無精打采地回到病房區。
是的,布拉格之春趁著值夜班沒人注意的時候,偷跑下樓去打了電話。布拉格之春的心裏根本沒有在意可能就在這幾分鍾內突然病變呼救的病人。她想說:“切,別煩我!”回到辦公室的布拉格之春又開始繃起了臉,誰都看得出她不高興。可是這又怎樣呢?布拉格之春畢竟隻是一個小護士,無權無勢,她還不可以耍個性。
護士長,是個帶個長字的人,這樣的人對著布拉格之春都會有些氣焰:“去,樓下才轉來的一個病人,趕快跟去填名字、表格、資料。”
我隻好過去了,這是工作。我靠它糊口,我靠它奉養老母,我乖乖地受它支使。這是個快要死的女人,我看多了她這樣的,不管啥病,就是沒得救的那種。醫生很好,但他們治病不救命,人有定數。我忽然也感慨,我與瑞的定數有沒有?為此,我非常認真的一筆一劃的填寫病人資料。她的名牌我將它插在病床前。
出門時我和一個高大魁梧的男人擦身而過。
5.
如果現實生活和故事一樣有著巧合的話,我希望這個高大的男人就是瑞,管他一個南方男子怎麽跑到北邊來的,我隻想和他巧遇,和他來一場布拉格式浪漫憂鬱的戀愛。
高大男人一開口,布拉格之春就知道他一定不是瑞。他問她自然是醫院的事,看護的事。這個男人的妻子就快不行了,布拉格之春本來是個富有同情心的少女,是個熱心盡責的白衣天使,但時間是最折磨人的。柔軟的心,為什麽變成了石頭?其實和虱多不癢差不多道理。她沒有特別照顧這個在妻子最後一刻不離不棄的好男人。
女人開始沒有意識。男人好多天沒有回家了。他說要必須回去一次,麻煩我幫著照看。他不關照,難道我會對他妻子不管不顧?除非我不想幹了。回去吧,好男人,至少她不會這麽會兒離開你的。我想安慰他,但也就想了一下。在我心情不佳的時候,我想不要說話的好。
能讓布拉格之春心情不佳,除了小日本那些歪瓜劣棗又搞貓膩,除了獎金又要因為遲到被扣了,除了老媽嚴斥她要注意穿著上帶來的生活問題之外,就隻有瑞。他有好幾天沒直播了。布拉格之春想念瑞的聲音。她還能想念他的其他什麽嗎?沒有了。聊天室裏關於尋找他的消息不斷,可就是沒有得到任何回應。布拉格之春又恢複到先前的沉默。隻有在他的聲音安撫下,布拉格之春才能保持正常不急促地呼吸。布拉格之春這樣是怪異的。她對一個不認識的著迷,是不理智的。不過這是所有的其他人的想法,布拉格之春不會同意。
我確定這是個有正義感的溫柔男子,我當然不想一直就這樣單戀、暗戀,我也不是精神戀愛的擁護者,我會確實地做些什麽。我積攢了假期,我想要去外麵,去另一端的南方。
6.
男人再回來的時候,帶來了另一個男人。那是個有白皙膚色的男人,他瘦弱些,我一眼就看出他不經常參加戶外運動,他甚至沒有我結實。還有,他是個瞎子。雖然他帶著墨鏡樣子很酷,但他是被攙著進病房的。好了,我不想注意一個瞎子太長時間,因為缺少一個感官的人,其他感官會特別敏感。我不想失禮,我畢竟有些優雅的。就像布拉格之春這樣的代號。
他們或許是親戚,他們好像感情深厚。女人彌留之際到了,她深深的呼吸聲想是慢慢走入熟睡。自始自終,我都沒有見過她睜眼。我沒有離開,也許沒有醫生會來了,可我想留下來,看看女人被兩個男人抓著的雙手。病房裏很安靜,大家都知道這是必然發生的。
事情處理得很幹淨。布拉格之春今天又送走了一個病人,她不太會哭,但她歎了口氣。後來的男人經過她的身邊,竟然叫她:“布拉格之春?謝謝你也來送我姐姐。”
瑞。這就是瑞。布拉格之春朝思暮想的瑞。我應該為他是個瞎子而痛苦嗎?我應該為他不在杭州而吃驚嗎?可是我隻知道我很高興,再次聽到他的聲音,真讓我高興。米蘭·昆德拉沿用的德國諺語:ein mal ist kein mal(一次等於無)對嗎?我覺得不對,就算一次,他也記住了我的聲音,不是嗎?
7.
我說過,戀愛可以計劃的。護士照顧瞎子很容易,很天經地義。
家裏的這個春天,有些冷,我們去了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