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領域裏,我最喜歡的是Copyright law,也深知每一點一滴的思維碎片對社會整體的文學,藝術進步意味著什麽。所以,從我的角度講,我對所有人所有的想法都懷有真摯的興趣和熱情。它們讓我受益良多。
在Copyright law裏,可以qualify copyright的作品的起點非常低。隻要minimum originality 就可以。換句話說,隻要你不是抄襲,有最少量的原創性,就可以claim copyright.
人類文明,就是這樣一點一滴發展起來的。在無數天才和平凡人的共同努力下。
我是一個平凡的人。這一點,我早已多次聲明,嘻嘻。有據可查。
我還曾多次聲明,本人不是學文學的,所以,所書所寫隻是雕蟲小技,跟浩如煙海的大家之作根本無可相比——still, 有據可查。嘻嘻。(不過我可不自卑。如果這世界的文藝領域隻是天才的專利,那它很快就要衰落,滅亡。小人物也要貢獻應有之力啊?嗬嗬。)
如果閣下有非凡的文學才華卻正因為不想“炫耀”而敝帚自珍,那就是很遺憾的事了。本人真誠希望您能掙脫這些虛無縹緲的道德感的束縛,讓大家也能從中學習,共同進步,豈不是美事一樁?別人我不敢說,我肯定會第一個感謝!
坦白說,本人對網絡世界根本沒興趣。活了這麽多年這是第一次參與一個網絡社區,很開心,也很認真。至於人性和網絡是相反的觀點,對不起,本人還真是頭一次知道。謝謝你讓我了解這麽有趣的事。嘻嘻。
惜乎,我們是不同的人。我不能如閣下看起來正在落實的,把現實中的人性和網絡做截然不同的對待。長此以往那還不得成精神分裂啊?對了,我就是多愁善感,不管在哪裏。關於螃蟹的事,本人早已就爭論另作說明。這裏恕不贅言。
我是否真實地在呈現我自己,Time will tell。最不能被粉飾的,就是人心。我也決不會天真到認為自己可以經營一場人性的騙局。
別人會不會看我的帖子我不管。我寫了帖子也不是給所有人看的。這裏有很多我在乎的朋友,我在和他們交流我的想法,即便是很膚淺的想法。如果你對這個有意見,對不起,我一定要堅持我的言論自由權。這是憲法賦予我的基本權利,無人可以剝奪。不要說你,美國總統亦如是。我的言論,完全受法律保護。
我也沒有義務緘口,來取悅你。
關於我朋友,我有自己的尺度和方式。如果你指的是昨天那篇文字,那我認真地告訴你:我在為我的朋友說話。她也不在美國。如果你從中隻讀出別的,我也沒辦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什麽樣的精神境界,就做什麽樣的理解。
最後,要再次強調的是:我真誠地認為人類文學藝術要靠大家共同努力。在精神領域裏,沒有高低優劣之分。即使是聲明赫赫的法學教授,也常常從最微小的聲音裏得到開啟。
所以,希望這位朋友能對才具平平如我者也多一分寬容。不是隻有大師才能在這裏說話;況且,嘻嘻,大師也不會來,對吧?
何必對天才那麽馬首是瞻呢?每一個人,在上帝腳前都是平等的,也是獨特的。
以上是我的觀點。謹供批閱。
最後,俺的長相,嘻嘻,不是國色天香,可也五官端正,體格健康。這一點,我可從來沒做誇大之語啊!如果自己褒獎一句,最合適的詞是:神采飛揚。
現在,邊給你回信,邊神采飛揚,嗬嗬。
祝好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