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迫頸部九分鍾任何人都會致命。兩個人在同一night club工作(MN法律允許警察休班時間在外兼職)之前有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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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麽明尼蘇達州陪審團判謀殺罪名成立而不是誤殺(過失殺人),後者頂多也就幾年牢刑。如果壓頸半分鍾死了肯定無罪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5/2025 postreply 10:40:18

這個同意。不過弗洛伊德既是執法受害者也是販毒罪犯,不應該被當作英雄表彰,當時民主黨借機搞事情。 -rulvbobing- 給 rulvbobing 發送悄悄話 rulvbobing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5/2025 postreply 10:55:03

不是英雄,而是受害者。這次事件中他並未販毒,逮捕原因是使用了一張20元假幣,頂多算輕罪無需坐牢,通常判社區服務若幹小時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5/2025 postreply 11:05:21

如那張假幣是購物時別人找給他的,他並不知是假幣那輕罪都夠不上。警員責任是逮捕他送法庭,有沒有罪判重判輕是陪審團和法官的事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5/2025 postreply 11:08:40

當然有人主張defund警察資金就是借機搞事了,我認為資金不應該削減反而應該增加,讓警員得到更多培訓。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5/2025 postreply 11:11:43

其實這個事件中最慘的是當時在場另外三名警員,都跟著吃了官司丟了飯碗,如他們得到更好訓練當時就可以製止蕭萬做法避免悲劇發生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5/2025 postreply 11:14:24

如果蕭萬不聽製止,其他警員可以直接用無線電報告上司。那樣很可能也能避免死亡,蕭萬頂多丟工作,不會被判坐二十多年牢。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5/2025 postreply 11:17:25

警員應該受處罰,弗是受害人但不是英雄,不應該有雕像抬棺國旗,公眾應該明白一個屢次犯罪的人不應該因為被警察殺死就成為英雄 -rulvbobing- 給 rulvbobing 發送悄悄話 rulvbobing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5/2025 postreply 11:17:56

英雄是大家學習的榜樣,不知道是想學習他吸毒呢?還是學習他從小犯罪?還是學習他被警察搞死?哈哈哈,笑死我了。 -咲媱- 給 咲媱 發送悄悄話 咲媱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5/2025 postreply 1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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