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稱] 關於烏克蘭加入不擴散條約的安全保證問題備忘錄
[地點] 布達佩斯
[日期] 1994年12月5日
[出處] 聯合國(United Nations Documents)
[備註]
[全文]
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美利堅合眾國和烏克蘭,歡迎烏克蘭作為非核武器國家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考慮到烏克蘭承諾在規定時間內銷毀其領土上所有核武器,注意到包括冷戰結束在內的世界性安全局勢的變化為大幅度削減核力量創造了條件,確認以下事實:
1. 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重申其按照歐安會《最後文件》的原則對烏克蘭所作的尊重烏克蘭的獨立和主權以及現有邊界的承諾。
2. 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重申其不對烏克蘭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進行威脅或使用武力的義務,除非在自衛或《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其他情況下,絕不對烏克蘭使用其武器。
3. 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重申其按照歐安會《最後文件》的原則對烏克蘭負有義務,不得為了迫使烏克蘭主權權利的行使服從其本國利益從而取得任何好處而進行經濟脅迫。
4. 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重申其承諾,如果烏克蘭遭到侵略或成為使用核武器的侵略威脅的目標,它們將立即爭取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采取行動,向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非核武器締約國的烏克蘭提供援助。
5. 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針對烏克蘭重申其承諾,除了其本身、其領土或附屬領土、其武裝部隊或其盟國受到與一個核武器國家聯合或結盟的國家的進攻的情況以外,不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任何非核武器締約國使用核武器。
6. 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和烏克蘭在遇有這些承諾所涉及的問題的情況下將舉行磋商。
本備忘錄將自簽署之日生效,並按照《聯合國憲章》第102條予以登記。
本備忘錄於1994年12月5日在布達佩斯以4種文字完成。英文、俄文和烏克蘭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 俄羅斯聯邦
代表 烏克蘭
代表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代表 美利堅合眾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