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說過喝過的酒,比如金門高梁的烈,一喝下去,喉嚨就像火燒。
這回就講一下玩過的猛槍。
一開始玩的槍是史密斯的小左輪,威力不大,後坐力極大,非常不好控製。
但這個槍小,非常精致漂亮,便於攜帶,而且左輪不怕卡彈,防身最好,放在手提包裏麵基本看不出來,是隨身攜帶,防身健體的好工具。
後來就玩格洛克半自動手槍,配個33發的大彈夾,在靶場就像打機關槍。好爽。
再後來,是玩AR16, 300英尺打靶,再後來,男朋友幹脆從朋友那裏借了把自動步槍版的AR16來玩,據說這個槍已經是孤品了,非常昂貴,因為現在已經沒有牌照了,自動步槍打起來,幾十發子彈一下子就出去了。一會兒幾百發子彈就沒有了,絕大多數時間是在枯燥的給彈夾壓子彈。上千美元的子彈一會兒就燒掉了,不敢多玩,玩不起。看來打仗是燒錢。一點都沒有錯。這個槍穿透力驚人,靶子連鐵杆子都被打斷了,整個碎成渣渣。估計鋼盔之類的也會被打成渣。根本防不了。
再往後,就玩散彈槍,這個東西不用瞄準,直接一槍過去,見佛殺佛。如果是鋸斷了槍柄的,據說是違法的,這個威力驚人的東西就成了家防的利器,睡覺都放一把在床下麵。
再到後來,就玩散彈手槍,基本是散彈槍的手槍版本。據說拿著這個槍去爬山最好,遇到熊都是一槍解決。但是,,,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