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權力決議(英語:War Powers Resolution;美國法典第50卷1541–1548頁[1]),又名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Act)、1973年戰爭權力決議(War Powers Resolution of 1973),是1973年11月頒布的一部法律,旨在用國會的力量約束美國總統對外發動戰爭的權力,該法由聯合決議通過。法律規定總統在發動戰爭前必須通知國會,在國會同意“以書麵形式授權宣戰”或者“國家麵臨緊急狀況,例如美國領土,財產或其軍隊遭受攻擊”的情況下,由總統發起軍事行動。
現在華盛頓郵報的民調顯示72%美國民眾反對美軍介入俄烏戰爭,所以現在國會投票應該是過不了的。沒發生核戰爭之前應該不會有什麽變化。至於動用核武之後民調會有什麽變化,要那時才知道。所以先發製人對俄進行打擊美國依法辦事的話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