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一、為保證聯合國行動迅速有效起見,各會員國將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責任,授予安全理事會,並同意安全理事會於履行此項責任下之職務時,即係代表各會員國。
第二十四條
一、為保證聯合國行動迅速有效起見,各會員國將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責任,授予安全理事會,並同意安全理事會於履行此項責任下之職務時,即係代表各會員國。
• 這隻是說可以授權,但是並沒有說嚴禁未經授權的行為。事實上隻要符合憲章精神才是重要的,授權隻是手續,有更好,沒有也不是不行 -咲媱- ♀ (0 bytes) () 09/07/2022 postreply 13:04:41
• 理解有問題? 第24條說各國授權安理會履行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職責, 並不是可以或不可以。 -清源白水- ♂ (0 bytes) () 09/07/2022 postreply 17: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