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的太離譜

首先2012年老公拿到offer, 2017年離婚,綠卡問題還沒解決,在美國根本沒身份,什麽會計工作醫療保險。其次亞洲男在白人眼裏就是個瘦雞,還找個白妞還搬到白妞家去住,純屬國內人想當然。第三如果房東要房客肉償房租,隻要錄了音,留了證據,房東要去坐牢的,還敢趕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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