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一起過怎麽也能有辦法,不想在一起過也沒必要大吵大鬧,平靜的分開就是了。我認識一個老外他人挺聰明,但就是對他老婆好像沒辦法,老婆有外遇也能原諒,老婆現在身體也不行了,也不離不棄。但是他老婆也不是他的第一個老婆,女朋友也不少。但他就是情有獨鍾,愛他現在的老婆。在我看來他現在的老婆就是一個神經病,一言不和就大吵大鬧。所以愛情這東西無法理喻。
我記得一個人對我說過,婚姻最大的標準就是是否想在一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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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隻有她才能在床上滿足他 -DoraDora2008- ♀ (0 bytes) () 11/23/2022 postreply 12:49:18
• Dora是過來人 :-) -且將他鄉做故鄉詩酒趁年華- ♂ (0 bytes) () 02/25/2023 postreply 05: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