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道理,但我不完全讚同。也許,體質相當的男女夫妻,六十歲以後,荷爾蒙的作用都不太明顯了,情感的積累效應開始顯現出來。婚姻能不能完善,看夫妻倆人能不能堅持到這一關。
也有修行的人,把佛學的輪回用到一生中,也有些道理。好比說,二十歲以前是前世,二十到四十是今生,四十到六十及以後是來世,人生的幾個階段也是輪回的因果關係。
年輕時的奠定在荷爾蒙基礎上的愛,成就今世(二十到四十歲)婚姻的情與欲雙盛的婚姻豐盈的時期,這一段如果彼珍貴對方,到了中年和晚年時候,荷爾蒙影響力減弱時候,夫妻關係不會因此疏離,情感上的積累可以自動填補激素水平下降帶來的空缺。
荷爾蒙的作用,本意在使夫妻親密,但按照自然規律它也不是夫妻關係的全部動力。“今生”這段時間的婚姻沉澱很有意義,是彼此更親近了,還是積累起來一堆怨氣或不滿或分歧,這些很重要。如果負麵的積累多了,無法排解掉,那麽到“來世”的中晚年就隻好自食苦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