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想跟你過下去,

但是要保持“性自由”的前提下,跟你過下去。。。 同時覺得“性自由”是合情合理的,不需要道歉。我覺得他的態度太差,拒絕道歉,那就該離。

老婆看著他在外麵有多個性夥伴,還能跟他過下去嗎?有很多人,包括男人和女人,是同意/默認這種婚姻的,隻要男人給錢養活家庭就行,別的不管,都能過下去,好像室友合租一樣,隻要到時候分擔房租就行。

如果道歉了還繼續去找別的女人(們),是否離婚就看老婆自己的忍受力。分居但不離婚可以眼不見為淨,經濟權給老婆(誰能相信有多少呢),可能她會有經濟保障和安全感,但老婆失去找到“自己生活”的自由,他可以指責老婆是婚內出軌,雖然他自己從來也沒閑著;另一種關係就是老婆同意“性自由”(雙方都有的性自由)的前提下一起做室友,或者經濟夥伴關係,這就是open marriage。

目前的狀況看,你們這對達成open marriage的協議,要看老婆是自願地加入,還是被動地接受。純粹open marriage協議的家庭關係是超出大家常識認知的範疇,哪怕用美國標準,open marriage關係能過得好過得順的,很少見。要是看看true crime之類的電視節目,能看到很多糟糕的結局 :(

我見過一例,以前的房東太太。前夫是成功人士,經常飛外地辦公室, 很早就在外麵有家室子女,太太可以告重婚的但是她忍了25年,自己的孩子長大了,到了快60歲,離婚了,因為偽裝幸福一輩子自己很累,分得了很少一部分財產,但是下決心要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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