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追溯期

來源: 知足常樂笑口開 2019-03-26 04:26:0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69 bytes)

聚會,閑談另一朋友之妻,沒有外出工作過,要在女兒上大學之後堅決要和丈夫離婚。原因是他們結婚時大姑姐說過弟弟哪一方麵都比弟媳好。妻子訴說到悲傷處,渾身顫抖,悲憤不已。所以一定要離婚以證明妻子比丈夫優秀。感歎不已。

老公驕傲地宣布,我家沒有這種事情。我給她的政策是你最多隻能追溯三天。我腦子更新太快,過了三天不記得了。

我加了注釋:在這三天內,我特別生氣,你不能和我談;過了三天,我就忘了,也不能和我談。

所以家裏太平,無事可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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