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前因為常常受一美國同學 Intimidate, 再次發生 Intimidate 時, 我兒子拔出了刀子,吼他離開。該學生報告了警方,兒子後被警察逮捕。四天後,以$150.00交保釋放。根
據您的建議,我們去找律師,但是沒有律師願意接受案子。說案子太小。即使是此
案需要付 $4000-$6000,也沒有律師願意受理。後來有一個律師說,你父母已經退
休,自己又是大學生,欠有學費貸款,應該可以找政府的律師(Government Lawyer,
Public Lawyer),免費幫你打官司。
請問,政府的律師可以拒絕受理嗎?距離開庭得時間很近了。學校已經拒絕他上學。
已經付掉的學費還能要的回來嗎?
Thanks a l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