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檸檬律師 您們好!
我下次上法庭(criminal for disorderly conduct,500$ bond)的日期是11月底,因為我媽病重(媽在國內,我在美國),我自己去法庭辦公室說明情況,希望我的案件盡快審理;他們給了我一個兩周後的motion,法庭律師辦事室說,我要準備材料,證明我媽的病情。
我媽87,心衰,入院出院幾次,她本人,和其他家人對安裝心髒起勃起器不確定。
1這種情況,我應該怎樣證明我媽的病情?
2我怎麽說明需要我盡快回國,給媽提供幫助?
3什麽樣的診斷書,或病例?
4要寫在有處方號的紙上嗎?
5我可以用穀歌翻譯來處理中文文件,然後提交法庭?
6我需要對提供的文件做公正嗎?
7這個 motion 是針對更改出庭日,還是提前審訊?
辛苦,辛苦,非常感謝您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