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無論誰寫的,隻有經過法庭批準才有法律效力

來源: 檸檬椰子汁 2015-10-07 12:16:3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06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檸檬椰子汁 ] 在 2015-10-07 12:33:3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謝謝大家wanxia2015-10-07 12:14:52

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不表明沒有漏洞。你拿有漏洞的協議去讓法官批準,法官也會批準,因為法官是中立者,不能幫你們立協議。法官最多看到及其不公平的條款,問一下當事人是否這是他/她的願意。法官不能告訴一方,這個協議太吃虧,可能有其他潛在問題,等等。

自己寫的協議,如果家庭財務簡單,沒有小孩,也可以去讓法庭批準生效。如果家庭情況複雜一些,律師幫助寫的協議不過是比較全麵而已,但是也是要通過法院批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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