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樓上回複。上次撞bumper的那次,因為bumper撞的不明顯,我沒有修自己的車, 我的保險公司修了對方的車。

這次車禍後,我很幸運沒有傷到什麽地方。隻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太氣人。雖然有警察的報告,也說要重新調查,拖了兩個月。修車行的估價是包括部分bumper的價錢的。保險公司的人說,經他們的專家論證,右邊bumper的地方和撞的地方不在一條線上。 這純粹是撒謊。 我不是在乎修bumper的錢。隻是覺得保險公司很欺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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