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胡謅兩句

一個案子成立,下麵三個要素缺一不可

一、你的孩子受傷了。成立

二、受傷是商場的大花盆造成的。成立

三、商場有義務把大花盆擺好而大花盆卻沒有擺好。這個難說

所以關鍵在於能否證明第三點成立

找個律師谘詢一下吧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