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沒有看到 因為有很密的林子擋住 鐵路高過院子的地基
從後院看看不到鐵軌 因為地基高 之能看見斜坡
而且我的realtor知道我不會買靠近鐵路的房子 所以我以為他自動排除了帶鐵路的房子
他承認他疏忽了 但是我不相信他疏忽了 他是一個多年經驗的realtor
這個是後話 但是我是在inspection才發現的鐵路
現在我要毀約 要求退出 但是賣家不同意 認為鐵路不是正當理由
inspection沒有大問題 我下的cash offer 但是現在資金有些問題
主要是錢從中國過不來 我也可以貸到款 所以很難說資金問題合理退出
我同意支付押金作為賠償 但是賣方發了律師信給我 依然堅持要close
他們好像因為工作換了地方很著急賣房子 好搬
他們也剛買了新房子 但是是在我的offer之前還是之後 不清楚
我現在正在找律師 我很擔心如果上了法庭 會逼我買房子
法庭會這樣判嗎?
如果他們堅持要上法庭 是不是我就沒有選擇了?
最糟糕的結果可能是什麽?
如果法庭判我付最後房子賣掉價格跟我的價格的差額
他們是不是可以就隨便一個價格賣掉
然後不管幾萬差價 我都要付?
他們是不是還是可以要求我付他們的律師費?
亂死了 謝謝各位了
頭次買房 大教訓 不能全全相信realtor
因為一出事 他們都跑的遠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