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和我幫助的人情形一樣。應該容易要回。在信中強調:
(1)兩人一共是1萬三。每人一半或其它數額,但每人少於申報額,不必申報。
(2)錢合放一起是為安全起見。
(3)隻填一表,是一個innocent fault。是你的錯。不是故意的,也沒有任何故意的原因。這個錯,實際上很容易在海關時就糾正了。你心裏緊張,。。。
(4)同時強調這是合法收入。有各種證明材料。
總之,按法律規定,本不應該申報,所以也就不應該有扣押錢的事。因為填表錯誤,才造成這樣結果。你沒有違法,隻是填表錯誤,沒收錢處罰不應該。
回複:兩人是隻填了一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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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謝你的答複。非常非常有幫助 -時節好雨- ♂ (76 bytes) () 09/10/2009 postreply 12: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