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沒有義務告訴您任何事,遺囑執行人((Executor)的工作基本上是信託與處理立遺囑人在身故之後所留下來的財產,基本上遺囑執行人有五個工作:
1)收集並管理死者遺留的財產;
2)變賣、處理這些財產;
3)支付死者的債務及因處理死者遺產導致的各項開銷;
4)按照死者意願分配死者在支付債務及稅款後所剩下的遺產給受益人;
5)在所有的遺留財產分配結束後申報法院結案。
所以律師的工作不包括向您或是任何人提供任何遺囑設立的經過或是其中@的內容,特別是這個律師是受僱用於您的爺爺,他有責任保守個人與客戶之間的一切協定的內容與機密,事實上這位律師不應該也不能夠透露任何內容給予任何非僱用的人員,因此這位律師的行為是正確的.
至於其他參與的人因為不受到"職業規範"的限製,所以可以告訴您個中的原因,這是他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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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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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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