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這種交通案件,律師和醫生不願接觸與合作,無外乎兩種原因:一是傷害太小,不足以興師動眾;二則是委托方當事人不配合,疑神疑鬼,一意孤行,難以合作。
這種交通事故官司,一般受托律師不成功,不收費,打贏官司後,按事先談好的比例提成(但這種比例往往是很高的)。通常有經驗的律師會委托相關醫生安排一係列的檢查及治療,與醫生以及要有嚴密和良好的配合,取得充足的證據,初步判斷傷害程度,製定賠償方案及法律支持,在訴訟有效期內,進行訴訟。期間要求極其嚴密,稍有疏漏,前功盡棄,這要求有相當的時間。
從你的情況看,傷害程度有待醫療鑒定,律師和醫生的安排非常合理,其實所得證據主要未來針對陪審團,而且未來陪審團中,不會有醫生被選中。
而你總是強調你的記憶力和語言能力的問題,又不配合醫生的安排,恨不得明天上法庭,後天拿到賠款。除你的傷害程度外,對方的賠償能力也是律師考慮的重要因素。
你目前的思路比較混亂,傷害程度不去有步驟有階段的檢驗和恢複及治療,東拉西扯,總在強調你感覺上東西,疑神疑鬼。即使對方給你撞成個傻子,也得拿出證據,看你本身以前有多傻。
感覺你精神出了問題,你妻子可能也有同感,需要確定是否與車禍有關,並及時治療調整。在技術環節上,老貓建議和意見很有幫助,應重點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