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老貓,請教幾個關於很關鍵的離婚的問題

MM,穩定一下情緒,公事公辦。基本原則是婚前誰的就是誰的,婚後不管誰的都一半一半(包括退休帳號)。你不清楚家裏財務,可以要求他提供所有賬戶曆史。

我錯過了老貓說低收入可以住房子的帖子,但你想想,他搬出去付他自己的租金,還為你付房貸讓你住大房子,法官會覺得這樣公平嗎?尤其你們沒有孩子,房子的處置沒有這個關鍵因素。暫時讓你住可能,多久真不好說,MM還是早做打算。

我覺得如果你和他都肯通情達理地把握一半一半的原則,還是不要請律師,因為律師很容易讓你貪婪,你們不僅要損失律師費,而且反目成仇的機會比較大,你好像並不想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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