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看看這張圖,我從那個路口出來, 我前麵有車,我也記得很清楚我看到是綠燈,就拐出來了. 我在那個位置等前麵的紅燈的時候,發現後麵跟了警察車閃著燈,我當時很迷惑,因為我一點沒明白我做錯了啥, 而且因為那條道是雙車道,我的左邊是隔離帶, 右邊那邊是人行道, 我也沒地方可以PULL OFF, 想著如果真是跟我的,我就隻有上上高速的那個RAMP上PULL OFF了. 我還回頭看看他倒底啥意思. 他也沒啥動靜,後來還把閃的燈也關了,我就更迷惑了. 那等綠等亮的時候,我就起步走了,看他又閃了燈,我才確定是真的跟我,那我拐上RAMP也就PULL OFF了. 結果他上來就說我做錯了兩件事,一個是闖黃燈, 一個是忽視他沒有PULL OFF. 我當時就蒙了.結果他要我的車的REGIESTER CARD的時候我也沒找到(還真是緊張的不行), 後來也證明確實丟了,沒在車裏(過後馬上去DMV補了張), 結果這兩項他罰了300多...把我傷心的,那天孩子要買價格比較貴的衣服,我沒舍得,這一罰, 好多件孩子的衣服也沒了... 我覺得他讓我在那個位置PULL OFF 真的不專業啊,還是說我就是應該在那個位置熄火擋住所有的車? 而且那黃燈我真的覺得很冤枉啊,我看到的就是綠啊,他說是因為我跟前麵的車走, 變黃的,而且他說因為我在黃燈的情況下轉彎,搞的垂直車道的車沒有辦法起步. 這可能嗎? 我還是黃燈,垂直車道就是綠燈可以走了??? 大拿們給看看...我這案子怎麽處理好啊? 我有機會反駁他嗎? 多謝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