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這樣做合法嗎?

女兒半年前去的一家中國人開的幼兒園,去之前問過園長如果要中途退出比如帶孩子回國幾個月怎麽辦,當時她說是可以的到時再具體地說,我就沒再細問.兩個多月前我幫女兒注冊了FALL SEMESTER(8月24日到12月17日).注冊完一個月後覺得女兒在那個幼兒園越來越不開心,心裏就猶豫該不該換家幼兒園.兩個半星期前,幼兒園裏有小朋友玩門把站在旁邊的女兒的手狠狠夾傷了,從那開始接送她時,她都很傷心,我們就決定換了.正好上星期五(8月7日),LG單位幼兒園有名額,我們就對園長說從8月24日起我們就不來了. 園長不同意說就算不來也得把8月24日到12月18日的學費交了,說是注冊表上寫的.我注意看了看注冊表,在那幾頁紙上確實寫著這麽一句:” Families are obligated for the payments for the whole semester.”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想商量看能不能隻罰一個月的錢,那個園長遲遲不給回音. 幼兒園這樣做合法嗎?我們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對了,我們在NC,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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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I were you, I won't pay. If they sue, I would see them in co -如塵- 給 如塵 發送悄悄話 (97 bytes) () 08/12/2009 postreply 10:03:33

不用理 -大海深處- 給 大海深處 發送悄悄話 大海深處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2/2009 postreply 23:04:20

不用理 -大海深處- 給 大海深處 發送悄悄話 大海深處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2/2009 postreply 23:04:37

拿女兒受傷這件事做文章 -waitGC- 給 waitGC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4/2009 postreply 14: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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