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按合同辦

交1000還是2000要按你們的損失算,而不是按他們住的日子。過戶了就是你的房子,按合同辦,該收房收房,該收錢收錢。這前屋主算計太精,盡早趕出去,以免後患,要我根本就不會同意前屋主接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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