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美國公民如何辦理(中國)放棄遺產證明?

老貓能找到的資料如下


1、華僑和外國人申請繼承中國境內的遺產,應首先向其居住國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等。該公證書還須經居住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指定的辦理認證的其他官方機構和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如需要公證的主要事實發生在我國境內,申請人可以直接向我國有關地方公證機關申請公證,由公證機關核發繼承權證明書。)
2、上述公證書經過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後,申請人應同時攜帶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材料,向遺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手續。公證部門對有關證件審核後,對符合我國遺產繼承相關法律規定的,發給《繼承權證明書》。申請人可憑此到遺產管理部門(如房管局、銀行等)辦理具體繼承事項。
3、申請人如因故不能或不便親自來華辦理繼承事宜,可委托其在華境內的親友代為辦理,也可以委托財產所在地的律師代為辦理。委托律師辦理的,需要出具委托書。委托書應包括受托人的姓名、住址以及代理權限。委托書亦須要在申請人居住國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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