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昨天去一餐館吃飯。飯後去廁所,當時有一個媽媽帶著一個兩歲左右的小孩在裏麵,小孩在走來走去,當友人在進去toilet關門的時候,不知道何時小孩把手放在了門邊,那門夾了小孩的手。友人聽到孩子哭後立刻把門打開了。孩子媽媽大罵友人,即刻報警叫救護車,餐館經理拿來冰給孩子覆,孩子媽媽也一直給孩子揉手,等警察來了處理的時候那孩子已經不哭了,但孩子媽媽非說孩子骨折了,堅持去醫院並說要告友人及索要孩子去醫院的費用。請問各位:這種情況友人以後要負上什麽責任或賠償?謝謝。
請問各位:這種情況是否會被告/索賠?謝謝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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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著擔心
-cali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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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09 postreply
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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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ute of limitation depends on the state
-cali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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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09 postreply
11: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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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wl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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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09 postreply
18: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