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幼兒園給出的REPORT上自己寫的,不是我們臆斷的

她們承認,尿布桌沒有安全帶,並且,換尿布的老師沒有一直用身體貼緊桌子以避免孩子摔落,說是有幾分鍾身體離開桌子,所以孩子才掉下來的。這可以作為全責的證據嗎?我們理解,孩子本身不會走路,行動能力比較弱,基本不會自己對自己造成傷害。您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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