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看看老貓過去的舊帖,這一類問題老貓回應過很多次了.

首先您應該了解在美國檢察官處理家暴的事件一般不是依據您對方如何打您,而是依據是否是一個家庭暴力事件來處理,因此一旦您報了警,不論是警方或是檢察官都會以最嚴格的標準來處理. 因此如果您認為您們可以自行處理,您請自便.

在此同時,要您找律師,有一定的道理,您先生的案件,可輕可重,如果檢察官願意offer一個認罪協議,以較輕的處理方式來換取您先生認罪,或許這是一個好的處理方式,以老貓工作的州來說,一般如果實際的情況不嚴重,我們會offer 被告一個較輕的控罪,通常不會有刑期,但是需要被告與當事人參加婚姻輔導與anger management的課程,如果參與的情況良好,加上未來兩到三年沒有其他的案件,那麼我們最後會建議法院dismiss這個案件,(在法院方麵,對方仍然有出庭的紀錄,但是最終沒有任何刑事犯罪判決的紀錄,然而在案件沒有被dismiss之前,被告仍然有一個刑事判決的紀錄),這些工作老實說不是您能夠自己做的.

至於律師費用的問題,取決於律師的收費,然而一般的情況應該在兩三千的範圍,(過去有網友提到大約在$2500),當然主要的問題在於您的先生是否計劃在未來數年之內辦理移民歸化的事宜,如果您的先生已經有永久居留權,這是比較好的情況,如果不是,盡力爭取較輕的處理是您唯一的選擇,因為家庭暴力犯罪不論輕重,在移民局處理移民問題的準則之中都視為"非道德性犯罪",所以處理這個申請案的移民官有權以此為由拒絕您先生的申請案,所以您現在應該知道,您所做的不僅僅是刑事的問題,實在是有可能影響您與您的先生未來數年的人生規劃,(事實上在您先生的案件沒有被dismiss之前,任何申請案都不能夠提出).

所以如果您仍然認為您與您的先生可以自行處理這個問題,還是一句老話,您請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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