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貓, 但是....這絕對不是$10.28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VS CREDIT CARD WRONGFUL CHARGE $10.28到我的ACCOUNT上 + 24個月都沒寄BILLING給我

--->直接後果是這弄成了一個24個月DELIQUENCY,令我CREDIT SCORE降了100分,這個錯誤絕對是VS造成的!

--->然後我的BANKER告訴我,因為我的CREDIT SCORE低了100分,如果我馬上跟他們做房貸,我的MORTGAGE RATE會因此高0.25%,如果按照我借款30萬,在將來的15或者30年,我每年要多付0.25%的利息,這就是說我會因此他們的錯誤而被迫多付1萬到2.5萬美金!!!

所以,這不是$11的問題,而是如果在我支付了這$11而他們沒幫我CLEAN CREDIT RECORD的情況下,我將會有$10,000~$25,000的DAMAGE.

所以我認為需要留這麽個DISCLAIMER,表明我可沒有因為付了$10.28就承認什麽,或者RELEASE這個MESSY的公司FROM THEIR POSSIBLE LIABILITY.如果因為他們沒及時處理,我會承擔損失,那麽這個DAMAGE是可以ESTIMATE的,我也就可以起訴他們!

另外,我已經在FTC還有BBB投訴了該公司,如果有必要,我會在TX的STATE ATTORNEY也投訴VICTORIA'S SECRET一把,他們的總公司可是在ST ANTONIO,剛好也歸TX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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