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縱合來說,一切的安排與後續的處理都需要要看合約來決定如何處理.
因此如何保護自己,最簡單的方式是您要找一個相當有信用的室友,如果這個部份有困難,雙方最好有一個書麵的合約,說明雙方的責任與關係,特別是如果一方要提前解約,應該何時通知其他一方,如何負擔剩餘的房租....有這個協議雙方將來比較容易處理這些突發的情況,必免不必要的糾紛,特別是如果真正需要進入司法訴訟的程序,雙方也有一個可以做為評估的標準供法官參考.
然而有幾個問題需要考慮,
(A)任何轉租的問題,都需要合於原本租房的租約與當地法律的規定,事實上如NY,任何轉租都需要有原始房東書麵的同意,如果沒有這個同意,任何承租人不能轉租或是與人共享租用的單位.
過去就有留學生父母來探親,同住數月,但是被租屋管理單位發現以租用戶沒有事前獲得租用單位同意為由,被對方以違約為由,要求罰款的情況,所以任何情況租用他人的房屋都需要仔細讀租約,了解您個人的權益,不要自行處理而找來麻煩.
(B)任何私下定立的協議都應該符合當地的法律,簡單的說如果您們分租,但是做二房東的朋友為了小心,想要收取押金,那麼就需要依據當地的法律,收取時應該給予他人憑證,將來解除合作關係時也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返還,如果需要收取任何額外清理的費用,也需要依法提供合理的收費與工作的詳細憑證,不能隨性處理,沒有章法. 所以個人的建議是雙方應該在公平與合理的情況下訂定一個簡單但是明白的規定,不要畫蛇添足,將來反而因其中某些內容不合於當地的法規而導致合約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C)找人替代的問題則必須考慮原始租約中是否禁止這樣做,所以個人的建議是應該事前與原本的屋主或是管理公司談清楚,是否可以這麼做,與如何操作, 在異地,任何事都應該事前不要怕麻煩弄清楚細節,所以將來不會有任何不必要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