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唯一的孩子, 美國公民, 在工作。回國三趟。
想乘父母還走得動, 來美國看我順便玩一趟。
被拒簽的感覺真是難受, 父母也覺得好像做錯了事。
隨後給領事管寫了一封電子郵件反映情況,得到的回複讓人心寒。
信是格式話的, 最後說
They are free to reapply at any time. However, unless something significant changes in their circumstances, it is unlikely that a new interview will yield a different result.
我該怎麽辦啊? 他們的情況別說三個月, 就是一年也不會有變化。
我是可以回去看望他們, 但這次的想法就是想讓他們看看美國。時間就是一個月的樣子。 有朋友說一個一個地簽, 可我是想一家人旅遊, 他們兩也好有個伴。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是公民的緣故, 哎 !
現在該怎麽辦啊? 給議員寫信?
有收到爸爸的信說, 讓我不要麻煩, 我的心意他們領了。 可我不甘心放棄啊。
懇請斑竹和大家支招。 感激不盡!